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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桑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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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出處】《本草便方》
【拼音名】Mǎ Sānɡ Yè
【來源】為馬?浦参锺R桑的葉。4~5月采收。
【原形態(tài)】 馬桑(《草木便方》),又名:醉魚草、魚尾草、扶桑、鬧魚兒、蛤蟆樹、上天梯、藍蛇風。 落葉灌木,高至6米。葉對生;橢圓形或廣橢圓形,長3~7厘米,寬2~3.5厘米,微尖頭,圓腳,基脈3出,表面鮮綠色,兩面均無毛?偁罨ㄐ颍瑐壬谏夏曛ι,長4~6厘米,基腳不帶葉,或僅有葉1~2片,雄花序先葉開放;花小形,萼片5,覆瓦狀排列;花冠5瓣,稍帶綠色或紅色,花瓣較萼片為小,但于花后增大變成肉質,包被果實;雄蕊10,花絲短;子房上位,心皮5個,分離,每心皮內(nèi)有倒生胚珠1顆,花柱分離,絲狀,被有乳頭狀突起。瘦果5個,外包肉質花瓣,熱時花被由紅色轉為紫黑色,有甜味,但有毒,不可食;ㄆ4~5月。果期7~8月。
【生境分布】生長子山坡或山溝中。分布山西,陜西、甘肅、河南、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廣西、貴州、云南等地。
【毒性】誤食馬桑可引起輕重不等的中毒。初期癥狀是在食后0.5~3小時內(nèi)感頭昏、頭痛、胸悶、口涎增多、惡心嘔吐、全身瘙癢、疼痛、灼熱、腹痛等。輕者逐漸自行恢復,重者遍身發(fā)麻,心跳變慢,血壓上升,呼吸增快,反射增強,常突然驚叫一聲,隨即昏倒,繼以抽搐。抽搐為陣發(fā)性,數(shù)分鐘至半小時1次,持續(xù)3~4分鐘后停止,進入昏睡狀態(tài),出現(xiàn)深長呼吸。間隙期間患者意識可呈半清醒狀態(tài)。如見煩躁不安,則為再發(fā)抽搐的先兆。解救方法:采用催吐、解痙、防止呼吸道感染及補充液體等措施。驚厥可采用苯巴比妥,如未顯效,可吸入少量乙醚(5~15毫升);心臟搏動緩慢或有虛脫現(xiàn)象可用咖啡因等,但可拉明應避免使用;中毒解救過程中不宜用嗎啡類麻醉藥,禁用酊劑及其他含酒藥物。除中毒深者因抽搐頻繁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外,一般在抽搐停止后,意識逐漸清醒,經(jīng)2~3日或多至1~2周可恢復正常。發(fā)生抽搐的病例,恢復后常有記憶力損害,個別還出現(xiàn)無端發(fā)笑、發(fā)呆及言語障礙,半年后才完全恢復。
【性味】 辛苦,寒,有毒。 ①《貴陽民間藥草》:辛苦麻,有大毒。 ②《貴州草藥》:性寒,味辛,有毒。
【功能主治】 治癰疽,腫毒。疥癩,黃水瘡,燙傷。 ①《草木便方》:治風目,癰疽,腮腫風毒,涂四肢麻木不仁。 ②《分類草藥性》:治火傷,調(diào)香油搽涂。 ③《重慶草藥》:干葉粉,可以收黃水,止癢,治癢瘡,癩子。
【用法用量】外用:搗敷、煎水洗、研末摻或調(diào)敷。
【附方】 ①治腫瘍:馬桑葉煎水洗。(《湖南藥物志》) ②治疥瘡:馬桑葉,地星秀等分為末,調(diào)油搽。(《貴陽民間藥草》) ③治目赤痛:馬桑葉。大血藤葉,搗爛敷。(《湖南藥物志》) ④治外痔:馬桑葉適量,煨水洗患處。(《貴州草藥》) ⑤治頭癬:馬桑嫩葉一兩,搗絨,加硫黃粉三錢,花椒粉一錢,用菜油適量調(diào)勻,搽患處。(《貴州草藥》)
【臨床應用】 治療精神分裂癥:取鮮馬桑葉或莖(莖的直徑1~2.5厘米,切片),水煎兩次,合并濃縮成100%煎劑供口服。給藥量1次約相當生藥2~4克/公斤體重(如馬桑葉采回放置過久,藥效減低,應適當增加用藥量)。治療時病員集中于治療室進行,專人護理。當日晨空腹給藥,然后讓病員臥床休息。一般給藥后0.5~1小時左右可出現(xiàn)藥物反應:惡心、嘔吐,出汗及肌肉抽動,全身痙攣等癲癇樣發(fā)作,約經(jīng)8小時藥物反應逐漸消失,即可送回病室繼續(xù)觀察.如服藥后癲癇樣發(fā)作頻繁、發(fā)作間隙縮短,可給予速效的抗癲癇藥物(異戊巴比妥鈉0.5克或安定注射液10毫克,肌注、靜注均可);如反應并不劇烈,可不作特殊處理,但宜在當天治療結束時肌注苯巴比妥鈉0.1克,以防離開治療室后發(fā)生癲癇。經(jīng)治128例(其中29例結合其它療法),結果痊愈(精神癥狀完全消失,自知力恢復,對環(huán)境適應良好)33例,顯著好轉(主要精神癥狀基本消失,有初步自知力,與環(huán)境接觸良好)21例,好轉(主要精神癥狀減輕,生活可以自理,但缺乏自知力)23例,無效61例?傆行始s60%,痊愈率25.8%。其中單獨用馬桑煎劑治療99例的療效為:痊愈18例,顯著好轉14例,好轉18例,無效49例。在有效病例中約80%以上在治療7天以內(nèi)即顯效果,最快者只1~2日。 為觀察藥物的毒性作用,治療中對96例患者進行了肝功能檢查,結果9例有明顯改變,但未見黃疸、肝區(qū)疼痛等急性中毒性肝炎表現(xiàn),僅少數(shù)病例有厭食及肝腫大;部分患者經(jīng)尿常規(guī)檢查,少數(shù)尿中有少量紅、白細胞和微量蛋白,幾天后便恢復正常;部分病例還進行了血糖和血清電解質的觀察,結果均無明顯改變。治療中少數(shù)病例由于藥物的反應還曾引起一些并發(fā)癥,如嘔吐劇烈者發(fā)生少量胃出血,嘔吐物呈咖啡色(此時給予阿托品皮下注射);或癲癇發(fā)作時引起下頜及肩關節(jié)脫臼、胸椎壓縮骨折、門齒松動。此外,有1例患者服藥(相當于生藥125克)后產(chǎn)生癲癇頻繁發(fā)作和中毒性休克,經(jīng)及時搶救而轉危為安。鑒于本品有一定的毒性,服藥后反應比較劇烈,故凡內(nèi)臟器官患有嚴重急慢性疾患及體質衰弱或年齡過大過小者,均不宜用本藥治療。一般病員,治療前也應作血、尿常規(guī)及肝功能檢查,必要時進行胸透;為了保護肝臟,治療前后宜每天給予白糖及維生素;癲癇發(fā)作時除給予抗癲癇藥物外,還應注意保護關節(jié),以防止和減少脫臼、骨折等并發(fā)癥的發(fā)生。經(jīng)驗證明,為了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,藥物劑量宜根據(jù)病員初次治療反應情況適當增減,一般以將劑量控制在治療中癲癇大發(fā)作不超過5次為宜。重復治療數(shù)次亦有必要,一個療程可試定為3~5次,每次間隔時間可試定為5~7天。實踐表明,本品對一般病程較短者療效較佳,但也有少數(shù)病程較長曾經(jīng)多種治療無效的患者,經(jīng)改用馬桑治療而獲愈。馬桑對精神分裂癥的各種常見癥狀均有一定效果,似無明顯選擇性。本法與其它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一些方法結合使用,可以互相補充,提高療效,鞏固效果。在治愈及顯著好轉的病例中,有少數(shù)(約占30%)在出院前病情有所波動,再用馬桑治療時,或有效,或無效;也有部分病例出院后病情復發(fā)。因此,對治療有效病例,在出院前后當給予鹽酸氯丙嗪或奮乃靜以鞏固療效。值得重視的還有,藥物制劑對臨床療效有很大影響,例如新鮮制劑反應快、療效高,而制備后擱置過久的則反應慢、療效低;馬桑藥材貯存時間的長短,對療效影響尤為明顯,特別是馬桑葉采回后藥效即逐日降低,干馬桑葉幾無藥效,馬桑莖的情況不如馬桑葉明顯。因而制成的煎劑,用量需逐日適當增加,才能產(chǎn)生反應,從而獲得療效。
【摘錄】《*辭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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