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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可刺證第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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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病,頭痛,至七日,自當愈,其經(jīng)竟故也。若欲作再經(jīng)者,當針足陽明,使經(jīng)不傳則愈。
太陽病,初服桂枝湯,而反煩不解者,當先刺風池、風府,乃卻與桂枝湯則愈。
傷寒,腹?jié)M而譫語,寸口脈浮而緊者,此為肝乘脾,名縱,當刺期門。
傷寒,發(fā)熱,嗇嗇惡寒,其人大渴,欲飲酢漿者,其腹必滿,而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,此為肝乘肺,名曰橫,當刺期門。
陽明病,下血而譫語,此為熱人血室。但頭汗出者,當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發(fā),濈然汗出者則愈。
婦人中風,發(fā)熱惡寒,經(jīng)水適來,得之七、八日,熱除,脈遲,身涼,胸脅下滿,如結(jié)胸狀,其人譫語,此為熱人血室,當刺期門,隨其虛實而取之。平病云:熱入血室,無犯胃氣,及上三焦與此相反。豈謂藥不謂針耶?
太陽與少陽并病,頭痛,頸項強而眩,時如結(jié)胸,心下痞堅,當刺大椎第一間,肺輸、肝輸慎不可發(fā)汗,發(fā)汗則譫語,譫語則脈弦。譫語五日不止,當刺期門。
少陰病,下利,便膿血者,可刺。
婦人傷寒,懷身腹?jié)M,不得小便,加從腰以下重,如有水氣狀,懷身七月,太陰當養(yǎng)不養(yǎng),此心氣實,當刺瀉勞宮及關(guān)元,小便利則愈。
傷寒,喉痹,刺手少陰。少陰在腕,當小指后動脈是也,針入三分,補之。
問曰:病有汗出而身熱煩滿,煩滿不為汗解者何?對曰:汗出而身熱者,風也;汗出而煩滿不解者,厥也,病名曰風厥也。太陽主氣,故先受邪,少陰與為表里也,得熱則上從之,從之則厥。治之,表里刺之,飲之湯。
熱病三日,氣口靜,人迎躁者,取之諸陽五十九刺,以瀉其熱,而出其汗,實其陰,以補其不足。所謂五十九刺者,兩手外內(nèi)側(cè)各三,凡十二痏;五指間各一,凡八痏;足亦如是;頭入發(fā)一寸傍三分,各三,凡六痏;更入發(fā)三寸,邊各五,凡十痏;耳前后、口下、項中各一,凡六痏;巔上一。
熱病先膚痛,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針五十九?辆鸀檩F,鼻索皮于肺,不得,索之火。火,心也。 醫(yī)藥網(wǎng)m.bncrbw.cn/整理 熱病,嗌干多飲,善驚臥不能安,取之膚肉,以第六針五十九。目眥赤,索肉于脾,不得索之木。木,肝也。
熱病而胸脅痛,手足躁,取之筋間,以第四針,針于四達。筋辟目浸,索筋于肝,不得,索之金。金肺也。
熱病數(shù)驚,瘈疭而狂,取之脈,以第四針,急瀉有余者。癲疾,毛發(fā)去,索血于心,不得,索之水。水,腎也。
熱病身重骨痛,耳聾而好瞑,取之骨,以第四針五十九。骨病食嚙牙齒,耳清,索骨于腎,不得,索之土。土,脾也。
熱病,先身澀傍倚,煩悶,干唇嗌,取之以第一針五十九。膚脹,口干,寒汗。
熱病,頭痛,攝目脈緊,善衄,厥熱也,取之以第三針,視有余不足。
寒熱病。
熱病,體重,腸中熱,取之以第四針,于其輸及下諸指間,索氣于胃絡(luò),得氣也。
熱病,俠臍痛急,胸脅支滿,取之涌泉,與太陰、陽明,以第四針,針嗌里。
熱病而汗且出,及脈順可汗者,取之魚際、大淵、大都、太白。瀉之則熱去,補之則汗出。汗出太甚者,取踝上橫文以止之。
熱病七日、八日,脈口動,喘而眩者,急刺之。汗且自出,淺刺手大指間。
熱病,先胸脅痛,手足躁,刺足少陽,補手太陰,病甚,為五十九刺。
熱病,先手臂痛,刺手陽明、太陰而汗出止。
熱病,始于頭首者,刺項太陽而汗出止。
熱病,先身重骨痛,耳聾目瞑,刺足少陰,病甚,為五十九刺。
熱病,先眩冒而熱,胸脅滿,刺足少陰少陽。
熱病,始足脛?wù)撸热∽汴柮鞫钩觥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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